主要职责:
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贸易、经济合作和外 商投资的具体政策、改革方案和法律、法规;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、政策和实施方法。 ss
(二)研究制定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、利用外资、对外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。
(三)指导协调市、县(市)区对外经贸工作。负责对外经贸部门和全市各类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宏观指导,协调指导各县(市)、区、各部门、各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;负责全市机电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;指导和归口管理全市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贸易、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、交易会和展览会;负责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查和申报;负责全市技术及设备进出口工作;负责组织全市外贸进出口的储运工作;负责企业利用国家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;负责外国企业(公司)在鞍山设立长驻代表机构的审查报批工作。
(四)负责管理全市进料加工业务;负责组织国际租赁、加工贸易项目的协调和管理。
(五)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的组织与管理工作;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;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章程、合同情况;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协调工作。
(六)负责全市对外劳务合作、国际工程承包的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非贸易型境外企业的初审工作;负责审查、申报国际多边、双边无偿援助项目及该项目下的来华工作人员。
(七)负责组织全市对外经贸行业的干部培训。
(八)受市政府委托,对全市派驻国外的贸易机构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(九)负责指导、检查有关对外开放政策法规的落实等工作;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及信息发布;负责外经贸标准化、信息化工作。
(十)协调内外贸政策、对外经济、产业损害调查、农产品、重要工业品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。
(十一)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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